定期披露. 信托计划成立后 5 个工作日内,就信托计划成立日等信息向受益人进行披露。
定期披露. 1、 信托计划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应当就受益人人数与信托单位总份数等事项在受托人网站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对于受托人关联人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的情况应当在披露中予以专项说明。
定期披露. 1、 信托计划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应当就受益人人数与信托单位总份数等事项在受托人网站向委托人/受益人进行披露。对于受托人关联人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 (受益人)的情况应当在披露中予以专项说明。
2、 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于每周第一个交易日在受托人网站 www.zhtrust.com 和营业场所公布上一交易日信托财产净值和信托单位净值,供委托人(受益人)查询。
3、 受托人于每月第三个交易日前向各受益人寄送上月最后一交易日信托单位净值书面资料。
4、 受托人随时应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披露上一个交易日信托单位净值。
5、 受托人于每季度结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的信托财产事务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经营业绩表”)和保管人提交的保管报告放在受托人的营业场所供委托人(受益人)查询。
定期披露. 受托人每年一次在公司网站公布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于每年第一个交易日在受托人网站xxx.xxxxxxxx.xxx 公布上一交易日信托单位净值,供委托人(受益人)查询。
定期披露. 受托人在每自然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出具季度信托事务管理报告。
定期披露. 1、 受托人须每个交易日向委托人提供每个交易日信托资产的单位净值。
2、 受托人每季度可将该季度的信托事务管理报告于该季度终了后 20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
定期披露.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于每个估值基准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受托人网站(xxxx://xxx.xx-xxxxx.xxx/)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该估值基准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受托人每季度制作该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本季度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具体分析。
定期披露.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于每个估值基准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受托人网站(【xxx.xxxx.xxx.xx】)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该估值基准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需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向优先级受益人报告前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产品净值。在产品触及预警平仓时,受托人还需每日向优先级受益人提供预警平仓数据及预警平仓处理情况。在产品遇到强制平仓时,出现未能及时全部平仓的情况,受托人需每日向优先级受益人提供产品具体仓位情况,直至该产品全部变现。 受托人每季度首月月底前制作该上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该季度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具体分析。
定期披露.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于每个估值基准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受托人网站(xxx.xxxxx.xxx)向委托人、受益人披露该估值基准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受托人需在每个交易日向优先级受益人报告预估信托单位净值,每个交易日收盘后且不晚于当日 21:00 前(因系统故障,交易所、证券经纪商等数据发送延时等不可抗力导致估值延迟的情况除外)受托人将预估算的当日预估信托单位净值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优先级受益人(T 日预估值与 T+1 日实际估值结果可能存在偏差),优先级受益人接收邮箱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xx】。在产品触及预警平仓时,受托人还需每日向优先级受益人提供预警平仓数据及预警平仓处理情况。在产品遇到强制平仓时,出现未能及时全部平仓的情况,受托人需每日向优先级受益人提供产品具体仓位情况,直至该产品全部变现。 受托人在每季度首月月底前制作该上季度的信托资金管理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
定期披露. 1、 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
2、 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每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3、 发生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4、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