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缴出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对第二期增资事项履行了验资程序,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72 号《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显示,截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长城国融已将资本公积 10,795.471612 万元中的 10,752 万元转增实收资 本,长城国融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为 30,003 万元。 长城国融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实缴出资. 截至 2009 年 12 月 15 日,曾本生以 3,999,950.00 港元(折合 515,989.92 美元)完成第六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 67.72%。2009 年 12 月 28 日,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宏华验资 [2009]2606 号)。
实缴出资. 指合伙企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 根据公司提供的中国银行《国内支付业务收款回单》,公司已分别于 2016
实缴出资. 环渤海投资中心根据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实缴出资,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应按照环渤海投资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通知书的 要求及时缴付。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向各合伙 人发出缴付通知书,各合伙人应按照缴付通知书要求将相应的出资金 额足额缴付至本合伙企业银行账户。各合伙人保持出资时间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