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use cookies on our site to analyze traffic, enhance your experience, and provide you with tailored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

对外宣传 样本条款

对外宣传. 承包商不得对外公布或公开有关合同的任何信息。
对外宣传. 4.3.1 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批准,任一方不得,并应确保其及其关联方不得发出关于各方就本协议或本协议拟议的交易的关系或参与本协议或本协议拟议的交易的任何公告,除非投资方此前已就公告内容向公众披露;但投资方有权向第三方或公众披露其对公司的投资。
对外宣传. (1) 未经瑞银事先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广告或对外宣传其正在或曾经为瑞银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得在其营销活动、对外宣传活动或宣传材料中使用任何能够识别瑞银的名称、标识、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或其他信息。 (2) 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本第 16 条继续有效。

Related to 对外宣传

  • 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新期间内,发行人新增 1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济南半导体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100MA94QEHA7E),济南半导体成立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机场路 7617 号西楼 000-00-00 室,注册资本为 49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刚,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营业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济南半导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1 发行人 38.10 77.75% 实物、货币 2 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6.79 13.85% 货币 3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1 8.40% 货币 合计 49.0 100.00%

  •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爱尔创股份外,陈亮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对外投资概述 1、 上海天宸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药业”或“目标公司”或“丙方”)属化学药品(固体制剂)制造企业,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天宸药业目前正在迁移筹建中,建成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4年6月26日山东金城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或 “公司”或“甲方”)与朱奕璋、俞峰、黄兆印、王斌(合称“乙方”)签署《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就甲方受让乙方所持上海天宸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达成意向。经过对天宸药业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公司现已与乙方就其合计持有天宸药业100%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公司拟以人民币 5030万元收购天宸药业100%股权。 2、 2014年7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签署天宸药业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与会九名董事全体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同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以上议案,与会三名监事全体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4、 本次涉及的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对外担保 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泰生物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保证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时限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规定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规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 互联网网站公开披露。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 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其承诺真实、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 合同订立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 提前竣工的奖励 提前竣工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