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爭議 样本条款

履約爭議.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而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履約爭議. 一、三方因履約所生之爭議,悉依本合約、乙方兼職辦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本諸誠信解決之。
履約爭議. 如雙方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相關事項發生爭執,而有涉訟必要,雙方同意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
履約爭議. 原第 1 款第 6目移列第 7 目。 2. 增訂第 3 款,載明協議成立爭議處理小組之事項。 3. 第 3 款第 1 目,載明爭議處理小組之成立時機,及是否為常設組織。 4. 第 3 款第 2 目,參考第 2款有關仲裁人之選定方式,載明爭議處理小組委員之選定方式。未能選定委員者,無法以爭議處理小組協調爭議。 5. 第 3 款第 3 目,參考第 2款有關主任仲裁人之選定方式,載明爭議處理小組召集委員之選定方式。未能共推召集委員者,無法以爭議處理小組協調爭議。
履約爭議. 工程履約管理產生履約爭議情形,常發生於機關、監造單位與承包商間對於契約約定認知不同造成,詳第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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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約爭議發生後,履約事項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 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部分應繼續履約。但經甲方同意無須履約者不在此限。

  • 履約標的 (一)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應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 履約管理 (一)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機關交由其他廠商承包時,廠商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故,其可歸責於廠商者,由廠商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書面通知機關,由機關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 履約標的品管 (一)廠商在履約中,應對履約品質依照契約有關規範,嚴予控制,並辦理自主檢查。

  • 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与之关联交易占公司比重较小,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 履约能力 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三、

  • 履约金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包不收取

  •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