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公室. 负责传达贯彻党中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牵 头组织中央巡视整改和集团党组巡视整改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 工作;巡察工作研究、公司党委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向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 告工作情况,定期向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办公室报告(报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人员的岗位进行设置及聘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 组成,其中包括 5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