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担保 样本条款

关联担保. (1) 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至2019年3月31日 是否已履行完毕 基思瑞科技 7,686,362.61 2015.08.10 2016.02.10 是 基思瑞科技 3,369,627.45 2015.08.26 2016.02.26 是 东莞有方 5,000,000.00 2018.01.25 2026.01.24 否 东莞有方 12,000,000.00 2018.02.05 2026.02.04 否 东莞有方 8,477,803.00 2018.04.26 2026.01.24 否 东莞有方 2,000,000.00 2018.05.31 2026.01.24 否 东莞有方 9,500,000.00 2018.06.29 2026.01.24 否 东莞有方 8,400,000.00 2018.09.27 2026.01.24 否 东莞有方 13,918,380.00 2019.01.21 2026.01.24 否 香港有方*2 US$392,400.00 2018.06.12 2018.09.26 是 香港有方*2 US$398,000.00 2018.06.07 2018.10.05 是 香港有方*2 US$300,400.00 2018.09.13 2019.01.11 是 香港有方*2 US$820,000.00 2018.10.05 2019.02.04 是 香港有方*2 US$318,440.00 2018.10.10 2019.02.08 是 香港有方*2 US$184,800.00 2018.10.10 2019.02.08 是 香港有方*2 US$84,000.00 2018.11.01 2019.02.27 是 香港有方*2 US$820,000.00 2018.11.27 2019.03.26 是 香港有方*2 US$434,980.00 2018.12.13 2019.04.12 否 (2) 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慷、张梅香、基思瑞 10,000,000.00 2016.08.30 2017.08.30 是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慷、基思瑞科技*1 5,043,639.42 2017.03.30 2017.05.24 是 王慷、基思瑞科技*1 4,956,360.58 2017.03.30 2017.05.24 是 王慷、基思瑞科技*1 2,000,000.00 2017.04.27 2017.05.24 是 王慷、基思瑞科技*1 3,518,801.23 2017.05.05 2017.05.24 是 王慷、基思瑞科技*1 3,137,089.28 2017.05.19 2017.05.24 是 王慷、基思瑞科技*1 US$80,080.00 2016.04.27 2016.10.24 是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慷、基思瑞科技*1 US$472,000.00 2017.04.27 2017.05.24 是 王慷、张梅香、基思瑞 投资、方之星投资*1 4,343,639.42 2017.12.22 2018.02.12 是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慷、张梅香、基思瑞 US$1,800,000.00 2018.07.16 2018.09.17 是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慷、张梅香、基思瑞 投资、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7.07.31 2018.07.31 是 王慷、张梅香、基思瑞 投资、深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800,000.00 2017.06.09 2018.05.07 是 王慷、张梅香、基思瑞 投资、东莞有方 10,000,000.00 2017.11.30 2018.11.30 是 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 2016 年 3 月,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 取得银行最高 400 万元美元贷款或应付账款融资及最高 100 万美元贴现业务的授信额度,王慷及基思瑞科技为本融资协议提供担保。2017 年 5 月,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的修改协议,将担保人变更为王慷及其配偶张梅香、基思瑞投资、方之星投资;将授信额度更改为最高 400 万元美元贷款或最高 100 万美元出口融资及最高 100万美元贴现业务。2018 年 4 月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的修改协议,将授信额度更改为最高 550 万美元贷款额度及最高 50 万融资额度的结算前风险或贴现业务、出口融资。 *2 2019 年 3 月 8 日,香港有方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了登记号为 2493432 的《应收账款和收益押记-指定顾客》文件,香港有方作为质押人以其与 Harman Becker Automotive Systems Inc.及Harman Becker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在任一时间段内发生的所有销售合同中香港有方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标的对其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后续将申请的银行贷款、债务提供保证。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担保. (1) 关联方为发行人租赁房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租赁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B1 栋 7、8、10 层,
关联担保. 1、 余平、谭瑾及关联方为天兆猪业提供担保 (1) 2016 年 12 月,天兆猪业向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5,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2) 2016 年 12 月,天兆猪业子公司雅安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惠民银行贷款 49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天生物业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该项借款于 2017 年 12 月归还,天生物业担保责任解除。 2017 年 12 月,雅安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惠民银行贷款 490.00 万元,借 款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1 日,天生物业为其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 2016 年 4 月,天兆猪业向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四 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6,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4 月 11 日,四川天兆同发食品有限公司发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天生物业、余平、谭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天兆食品、南充天兆食品有限公司、天生物业、天攀科技、余平谭瑾提供保证反担保;南充天兆食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该笔借款已归还,担保责任解除。 2017 年 3 月,天兆猪业向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培江支行贷款 6,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四川天兆同发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天生物业、余平、谭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该笔借款已归还,担保责任解除。 2018 年 3 月,天兆猪业向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培江支行贷款 6,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四川天兆同发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天生物业、余平、谭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018 年 11 月 13日,天兆猪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借款接受担保补充收费的议案》,由天兆猪业向四川天兆同发食品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30.40 万元。 (4) 2016 年 6 月,天兆猪业向交通银行南充分行贷款 800.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天兆食品、南充天兆食品有限公司、天生物业、天攀科技、余平、谭瑾提供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方代偿债务之日起两年。该笔借款已归还,担保责任解除。 (5) 2016 年 11 月,天兆猪业子公司武胜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成都分行贷款 7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3日,余平、谭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及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该笔借款已归还,担保责任解除。 (6) 2016 年 11 月 ,天兆猪业子公司重庆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贷款 2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8日,余平、谭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该笔借款已归还,担保责任解除。 (7) 2018 年 2 月,天兆猪业子公司雅安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成都分行贷款 4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余平、谭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 2018 年 2 月 ,天兆猪业子公司武胜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成都分行贷款 4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7日,余平、谭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9) 2018 年 2 月,天兆猪业向南充农村商业银行嘉陵支行贷款 3,000.00 万 元,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重庆冠鑫实业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天生物业、余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10) 2018 年 7 月,天兆猪业子公司武胜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融资 45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2018 年 7 月 4 日至 2021 年 7 月 3 日,天生物业、余平、谭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11) 2018 年 5 月,天兆猪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1320 万元,融资期限为 24 个月,天生物业、余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018 年 6 月,天兆猪业子公司武胜天兆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330 万元,融资期限为 24 个月,天生物业、余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12) 2018 年 9 月 15 日,天兆猪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借款暨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天兆猪业向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 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重庆冠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 0 ...
关联担保. 2022 年 1-9 月,发行人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了如下担保: 序号 担保方名称 授信银行/借款人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主债务产生起始日 主债务产生截止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日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1 南充吉 峰车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 发行人 13,522,700.00 2019.10.23 2022.10.22 否 2 南充吉 峰车辆 8,900,000.00 2022.1.21 2023.1.20 否 3 五月花 投资 50,000,000.00 2022.1.26 2025.1.25 否 4 五月花 投资 178,902,000.00 2022.3.1 2025.2.28 否 5 四川五阳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50,000,000.00 2022.1.26 2025.1.25 否 6 汪辉武 50,000,000.00 2022.1.26 2025.1.25 否 7 汪辉武 178,902,000.00 2022.3.1 2025.2.28 否 8 南充吉 178,902,000.00 2022.4.7 2025.4.6 否 序号 担保方名称 授信银行/借款人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元) 主债务产生起始日 主债务产生截止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日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峰车辆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黄华侨、美之顺、鸿兴电镀 发行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1,000 万元 2020-4-29 2021-4-29 黄华侨、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美之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1,000 万元 2020-6-30 2021-6-30 美之高、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美之顺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1,000 万元 2020-4-30 2021-4-30 黄华侨、发行人 美之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锦渡支行 1,000 万元 2019-6-27 2020-6-27 黄华侨、美之顺、美之高 美之高实业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地支行 1,500 万元 2019-4-18 2024-4-18 黄华侨、美之顺、美之高实业 发行人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地支行 3,500 万元 2019-4-18 2024-4-18 黄华侨、香港美高、美之高实业 发行人 星展银行深圳分行 2,000 万元 2019-7-22 2020-7-21 黄华侨 发行人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2,000 万元 2019-10-24 2020-10-23 美之顺、美之高实业、黄华侨、蔡秀莹 发行人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地支行 2,700 万元 2015-11-05 2020-11-05 美之高实业、通之泰、美之高、黄华侨、蔡秀莹 美之顺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地支行 3,000 万元 2015-3-16 2020-3-16 美之高实业、通之泰、美之顺、黄华侨 发行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8,000 万元 2018-7-20 2020-7-17 香港美高、美之顺、美之高实业、黄华侨 发行人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贷款 2,000 万元以及结算前风险100 万美元之和 (注) 2016-12-16 2019-9-29 400 万美元 2019-9-30 2020-7-12 美之高实业、美之顺、通之泰、黄华侨、 发行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6,400 万元 2016 圳 中 银 深 额 协 补 字 第 0000384 号《补充协议》 黄华侨 香港美高 花旗银行香港分行 278 万美元 2017 年 3 月 20 日开始 黄华侨、美之高 香港美高 花旗银行香港分行 170 万美元 2019 年 4 月 1 日开始 注: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编号为 FA790143160108 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该协议项下最高融资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及 100 万美元之和。后续公司通过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修改该循环融资协议项下的最高融资额。
关联担保. 经核查,发行人在近三年及 2021年上半年的新增关联担保情况详见附表七。
关联担保. 公司不得为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所述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情形,具体如下: 张家港保税区金体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 12,100,000.00 2015-02-09 2018-02-08 是 李春荣、施美华 保证 44,000,000.00 2016-02-25 2018-02-25 是 李春荣、施美华 保证 88,000,000.00 2017-06-15 2020-06-14 是 李春荣、施美华 李剑刚、李剑峰 保证 75,000,000.00 2017-10-09 2020-10-08 否 李春荣、施美华 李剑刚、李剑峰 保证 22,500,000.00 2018-01-23 2021-01-22 否
关联担保. 根据公司确认,经核查有关贷款协议、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特发集团为特发信息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加拿大政府混合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特发信息的加拿大政府混合贷款余额为 3,633,507.9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