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担保.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及向为发行人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肖旭凯、高颖 发行人 300.00 2018.04.20 2018.04.29 是 华辰星、鑫凯达、肖旭凯、高颖 发行人 900.00 2019.01.29 2020.02.15 是 1,300.00 2018.09.06 2020.12.25 是 肖旭凯、高颖 发行人 1,000.00 2017.08.21 2018.08.20 是 肖旭凯、王玉琴、高颖、肖旭荃 发行人 1,000.00 2016.07.14 2019.07.16 是 870.00 2016.09.06 2021.09.05 是 2,017.00 2017.01.06 2020.05.13 是 613.00 2017.04.14 2020.05.21 是 肖旭凯、高颖 发行人 1,200.00 2019.05.08 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否 500.00 2019.08.02 否 1,040.00 2020.04.29 2021.03.31 是 500.00 2020.05.14 2021.03.31 是 600.00 2020.05.29 2021.03.31 是 900.00 2020.09.15 2021.09.14 是 肖旭凯、高颖 发行人 300.00 2015.04.21 2018.04.21 是 华辰星、鑫凯达、肖旭凯高颖、王玉琴 发行人 1,300.00 2019.03.28 2020.05.06 是 700.00 2019.09.30 2021.04.06 是 华辰星、鑫凯达、肖旭凯高颖 株洲丰叶融资担保有限 责任公司 1 500.00 2019.02.28 2020.03.01 是 肖旭凯、高颖 发行人 200.00 2020.03.13 2021.03.10 是 100.00 2020.03.16 2021.03.15 是 200.00 2020.04.14 2021.04.02 是 肖旭凯、高颖 发行人 400.00 2020.04.13 2021.03.29 是 500.00 2020.12.14 是 华辰星、鑫凯达、肖旭凯高颖、张平衡、肖旭荃 发行人 376.63 2017.01.01 2019.03.20 是 华辰星、鑫凯达 发行人 75.07 2017.01.01 2019.03.31 是 华辰星、鑫凯达、肖旭凯和高颖 发行人 903.81 2017.08.20 2018.08.15 是 华辰星、鑫凯达 发行人 963.06 2018.02.28 2019.12.16 是 华辰星、鑫凯达 发行人 1,252.90 2019.03.19 2021.02.03 是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担保. (1) 关联方为发行人租赁房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租赁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B1 栋 7、8、10 层,
关联担保. 1、 2018 年,胡范金、庄俊超分别与中国银行龙华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保证合同》,约定胡范金、庄俊超分别为中国银行龙华支行自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向易佰网络提供的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笔担保已经履行完毕。
2、 2018 年 3 月 26 日,胡范金、庄俊超、罗春与深圳农商行签订《授信合 同》,约定胡范金、庄俊超、罗春为深圳农商行自 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向易佰网络提供的 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 年 12 月 14 日,贺日新与深圳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贺日新为深圳农商行自2018 年 3 月 30 日至 2019 年 3 月 29 日向易佰网络提供的 500 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笔担保已经履行完毕。
3、 2019 年 3 月 12 日,香港易佰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香港易佰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 月 30 日期间因办理各类贷款业务对易佰网络形成的余额不超过1,000 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9 年 5 月,胡范金、庄俊超、罗春、陈淑婷、贺日新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胡范金、庄俊超、罗春、陈淑婷、贺日新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 月 30 日期间因办理各类贷款业 务对易佰网络形成的余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2019 年 7 月 25 日,胡范金、罗春、庄俊超、易佰网络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授信合同》,约定胡范金、罗春、庄俊超为深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 年 7 月 25 日至 2022 年 7 月 24 日期间向易佰网络提 供的 3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2019 年 8 月 12 日,庄俊超、香港易佰分别出具《最高额保证担保函》, 为易佰网络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7 日向鸿鹄商业保理(深圳)有限 公司或其关联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
6、 2019 年 8 月 28 日,胡范金、庄俊超与深圳智汇创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书》,约定胡范金、庄俊超为深圳智汇创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期间向易佰网络提供的 5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担保.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发 行人审议担保事项的相关会议文件、发行人提供的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在履行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主债务起始日 担保主债务到期日 百合花控股 百合花 11,000.00 2022.03.29 2025.06.04 百合花控股 百合花 15,000.00 2022.07.20 2023.07.19 百合花控股 百合花 6,000.00 2020.04.03 2030.04.03 百合花控股 百合花 10,400.00 2020.08.12 2023.08.12 陈立荣、陈建南 百合花 6,000.00 2020.04.03 2030.04.03 陈立荣、陈建南 百合花 11,000.00 2020.04.16 2023.04.16 陈立荣、陈建南 百合花 16,500.00 2020.05.07 2025.12.31 注:陈建南为陈立荣配偶。
关联担保. 各报告期末,未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事项如下: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时点 担保方主体 被担保方 主体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末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2019 年末 顾地科技 (注 1) 马鞍山 顾地 500.00 2019.7.17 2020.7.17 是 顾地科技 (注 1) 马鞍山 顾地 640.00 2019.8.9 2020.8.9 是 顾地科技 (注 1) 马鞍山 顾地 150.00 2019.12.23 2020.12.23 是 顾地科技 (注 2) 马鞍山 顾地 500.00 2019.6.11 2020.6.10 是 顾地科技 (注 3) 重庆顾 地 800.00 2019.7.18 2020.7.10 是 顾地科技 (注 3) 重庆顾 地 940.00 2019.8.2 2020.7.31 是 顾地科技 (注 3) 重庆顾 地 1,060.00 2019.9.11 2020.7.31 是 2020 年末 和 2021 年 末和 2022 年 6 月末 顾地科技 (注 4) 马鞍山顾地 400.00 2020.3.20 2023.3.20 否
注 1: 马鞍山顾地向徽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花园支行借款 1,290.00 万元,由顾地科技和马鞍山顾地少数股东董大洋提供担保。
注 2: 马鞍山顾地向兴业银行马鞍山分行借款 500.00 万元,由顾地科技提供担保。注 3:重庆顾地向中国农业银行青杠支行借款 2,800.00 万元,由顾地科技提供担保 注 4:马鞍山顾地向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400.00 万元,由顾地科技提供担保。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时点 担保方主体 被担保方 主体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末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2019 年末 贾广鑫、任永青、任永明 (注 1) 顾地科技 4,000.00 2019.8.29 2020.8.13 是 山西盛农、任永青、任永明 (注 2) 顾地科技 1,000.00 2019.12.18 2020.3.18 是
关联担保. 经核查,发行人在近三年及 2021年上半年的新增关联担保情况详见附表七。
关联担保. 公司不得为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所述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情形,具体如下: 张家港保税区金体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 12,100,000.00 2015-02-09 2018-02-08 是 李春荣、施美华 保证 44,000,000.00 2016-02-25 2018-02-25 是 李春荣、施美华 保证 88,000,000.00 2017-06-15 2020-06-14 是 李春荣、施美华 李剑刚、李剑峰 保证 75,000,000.00 2017-10-09 2020-10-08 否 李春荣、施美华 李剑刚、李剑峰 保证 22,500,000.00 2018-01-23 2021-01-22 否
关联担保. 根据公司确认,经核查有关贷款协议、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特发集团为特发信息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加拿大政府混合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特发信息的加拿大政府混合贷款余额为 3,633,507.9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