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单管理 样本条款

工单管理. 将风险、预警项快速的分配给具体的人员进行跟踪处理,实现责任到人,形成风险闭环。
工单管理. 16、 针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快速定位问题范围,生成运维工单并派发相应的工程师解决问题; 17、 定期导出团队工单查看完成情况,汇总工单总体情况以供分析; 18、 跟踪工单完成情况,随机抽选工单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
工单管理. 支持管理员下发工单,支持运维用户主动申请访问权限的工单,管理员审批通过后即可登录运维 三十五、自监控与告警:实时监控系统CPU、内存、磁盘的使用情况,支持CPU、内存、磁盘使用超过阈值邮件告警,支持对系统关机、重启操作进行邮件告警,并可以设置不同事件级别。
工单管理. 用于对归集工单进行管理维护,支持发起工单、处理工单。
工单管理. 可将安全事件以工单形式通知到责任方,并对工单处理进行跟踪。工单支持一对多、一对一等下发方式。接收方能以文本、上传附件等形式反馈处置结果。能够对工单进行上级通报、漏洞整改、风险预警等多种分类,此模块应具有移动端应用功能。
工单管理. 1) 高空抛物告警:支持高空抛物和坠物识别、支持物体运动轨迹显示、支持坠落过程视频回放、支持视频画面楼层标识显示;
工单管理. 工单管理主要是开发者提交工单信息以及对提交的工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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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 知的財産権 請負業務の履行過程で生じた著作権(著作権法第27条及び第28条に定める権利を含む。)、発明(考案及び意匠の創作を含む。)及びノウハウを含む産業財産権(特許その他産業財産権を受ける権利を含む。)(以下「知的財産権」という。)は、乙又は国内外の第三者が従前から保有していた知的財産権を除き、第8条第3項の規定による請負業務完了の日をもって、乙から甲に自動的に移転するものとする。なお、乙は、甲の要請がある場合、登録その他の手続きに協力するものとする。

  • 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 估值方法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附属書 Ⅰ「共通仕様書」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