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携创 样本条款

常州携创. 根据常州携创的合伙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文件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index.html)查询,常州携创名称变更为“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且部分合伙人发生变更,该等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常州携创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高纪凡 普通合伙人 0.10 0.0005 高海纯 有限合伙人 2,220.00 12.6604 陈晔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7028 印荣方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7028 张银华 有限合伙人 795.00 4.5338 倪庆英 有限合伙人 650.00 3.7069 徐连荣 有限合伙人 650.00 3.7069 杨小军 有限合伙人 650.00 3.7069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赵金坤 有限合伙人 650.00 3.7069 翁寅 有限合伙人 600.00 3.4217 胡兵 有限合伙人 525.00 2.9940 吴群 有限合伙人 500.00 2.8514 张建坤 有限合伙人 500.00 2.8514 张映斌 有限合伙人 500.00 2.8514 杨阳 有限合伙人 500.00 2.8514 陈奕峰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姜芬兰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沈蓓蓓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徐建美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贺洁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张继兵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陈飞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丁国健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桂冰 有限合伙人 350.00 1.9960 韩厚金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109 宣鑫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109 张学玲 有限合伙人 275.00 1.5683 杜东亚 有限合伙人 275.00 1.5683 徐西全 有限合伙人 250.00 1.4257 陈达明 有限合伙人 210.00 1.1976 蔡文金 有限合伙人 200.00 1.1406 吴剑峰 有限合伙人 200.00 1.1406 陈登国 有限合伙人 180.00 1.0265 王乐 有限合伙人 180.00 1.0265 韩亚西 有限合伙人 180.00 1.0265 殷丽 有限合伙人 175.00 0.9980 俞文卫 有限合伙人 175.00 0.9980 高传楼 有限合伙人 175.00 0.9980 陈程 有限合伙人 160.00 0.9125 徐冠超 有限合伙人 150.00 0.8554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李海 有限合伙人 100.00 0.5702 张所娟 有限合伙人 50.00 0.2851 林艳 有限合伙人 50.00 0.2851 王俊光 有限合伙人 50.00 0.2851 钱家骏 有限合伙人 10.00 0.0570
常州携创. 是 - 42 穿透后的最终股东为 45 名自然人,扣除重复计算 3 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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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償以外> 成果2:輸出貨物ハンドリングに係るビーマン航空の能力が向上される。 成果3:ランプサービスに係るビーマン航空の能力が向上される。

  •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 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其他货物 全自动有机清洗台 1 套 否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 工业 1-2

  •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工程地点 温岭市箬横镇团结村。

  •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ガス工作物 (7)「ガス工作物」… ガスの製造及び供給のための施設であって、ガス事業のために用いるものをいいます((9)から(18)までの設備は全て「ガス工作物」にあたります。)。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 成果物 委託業務の履行により有体物及び無体物(以下「成果物」という。)が作成されたときは,成果物に係る乙の著作権(著作権法(昭和45年法律第48号)第21条から第28条までに規定する権利をいう。),所有権その他の権利(以下「著作権等」という。)は,甲に帰属,若しくは乙は甲に譲渡する。

  • 適用除外 第3条 前条にかかわらず,本誓約に関して次の各号に該当する情報は秘密情報に含まれないものとし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