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评估 样本条款

建设期评估. 7.19.1 甲方有权对乙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如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发现乙方建设能力不足,将严重影响到乙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时,甲方将评估结果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对评估结果做出回应并提出整改措施。如乙 方确定无法整改,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将乙方确定无法整改的项目单方变更本合同,将乙方建设项目的范围单方予以调整,从中扣除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此项变更自甲方书面 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即行生效。对于甲方届时从原乙方建设项目范围单扣除部分项目,由 甲方另行确定建设单位或由甲方 指定机构直接施工或发包建设,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 于由此造成的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的延误,乙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期评估. 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建设工期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如经甲方评估,发现乙方的资金能力不足,或乙方确定的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商的 劳动力数量、现场组织能力不足,将严重影响到本项目的建设工期时,如在甲方催促的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单方变更本 合同,将本项目的范围单方予以调整,从中扣除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此项合同变更届时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即行生效。对于甲方 届时从原本项目范围扣除的部分项目,由甲方另行确定建设单位或由 甲方指定机构直接施工或发包建设,届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于由 此造成的本项目建设工期的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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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规模 主项目总用地面积 76083.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面积 3070.40 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3920.36 平方米,主要包括 高层住宅楼、幼儿园、商业建筑;地下室建筑面积 34996.75 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和小区配套设备用房。

  • 建设目标 本次江门市雪亮工程建设,将充分利用市现有视频建设成果,面向未来社会治理需求和视频技术发展方向,立足于解决当前主要问题, 按照“资源整合、联网共享、创新应用、统筹规划、消除盲区、优化布局”的基本策略,以“更全面的感、更稳健的传、更智慧的管、更便捷的用”为建设框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建设,统一运维,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视频云建设,打破部门壁垒、地域界限,汇集视频信息资源,进行全面视频信息共享,整合优化全市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切实满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条线、企业单位、社会公众视频应用需求。 因此,本项目将建设一个综治分平台,提升视频图像的收集、存储、分析、处理、运维、管理能力,实现应用与计算资源解耦、业务与应用解耦,实现对视频资源的统一管理,可灵活弹性分配给各个应用系统进行快速上线,通过统一数据管理,实现开放任意数据给任意指定业务。 本项目将进一步推动全市视频监控系统从单一的视频图像采集向多源信息采集汇聚转变、从零散独立的视频监控应用向融合各类业务数据的视频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解析、集成化应用转变,将平台视频图像资源数据和服务能力开放赋能全市各部门使用,各部门通过统一门户系统按需申请调阅相应数据资源。 本次建设人像图片、车辆图片和视频结构化能力,可实现多种类算法共存共管、算法灵活选择、按需编排,算法可上可下,提供丰富的算法迭代演进能力,支持智能赋能各部门创新应用,提升实战效能。全市各部门可按需集成服务能力,构建创新应用模式,赋能全市政务、民生、警务、产业。 主要建设目标如下: (1) 开放共享

  • 建设内容 茂名市税务局现建设办公区一体化智能管理项目来对两个办公区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两个办公区集中统一管理,该系统包括 6 大子系统,分别是人行道闸及访客管理子系统、智能就餐管理子系统、门禁管理子系统、车辆进出管理子系统、公车管理子系统及智慧公车钥匙柜子系统。 1、 人行道闸及访客管理子系统。人员通道实现对受控区域的有效管控,主要釆用人脸识别、工作卡等方式管理进岀人员,所有进出受控区域的人员均需经过认证通过后方可通行,通道全部为混进混岀通道,还设有残疾专用通道、基础围栏,提供体温自动检测功能,防止未授权人员及体温异常人员随意进入受控区域,提升内部安全系数。增加 访客管理系统,对已授权的市税务局职工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开闸通行;对于外来访客,通过人证核验终端进行认证,对访客信息做登记处理,釆集访客照片抓拍,身份证扫描,被访者接受后方可通行,对访客在来访期间所做的操作进行记录,并提供访客预约、访客自助服务等功能,与人员通道进行整合,管控访客的进出区域。

  • 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物证券分开保管;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本基金资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8.1.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并按规定公告。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对应的财产不承担保管责任。

  • 授权通知的变更 1、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关文件传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若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2、 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应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改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及联系方式自基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生效。

  • 基本条項 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

  •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