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转让 样本条款

乙方的转让. ‌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及质押本项目的资产,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乙方的转让. (1)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原则上乙方的各方股东不得对外转让乙方股权。如果因为政策性原因,乙方股东需转让乙方股权或者改变股权的比例和结构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股权受让方须接受本协议约束。否则将被视为不再具有执行本协议的能力,乙方无条件放弃执行本协议的权利,同时甲方将依法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在投资人担保的额度内的保证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乙方的转让. 14.2.1 对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转让 a.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常收费运营满 5 年(按收费许可批复起始时间计)之前,乙方不得转让本项目通行费的收费权,或者改变乙方内部的股权比例。
乙方的转让. 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转让条件、转让程序、转让收入使用管理、权利转让后续管理及收回等必须遵守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转让项目特许经营权,不得延长收费期限,且不得以此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
乙方的转让. 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或其他项目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 除按本合同约定允许以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让、转让、抵押、质押乙方任何赤峰市跨河桥梁工程项目设施以及运营维护服务经营相关的所有资产、权益、权利或任何其它重要资产、权益、权利(按照本合同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的资产除外),也不得在上述资产、权利和利益上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者以其它方式处置这些资产、权利或利益。
乙方的转让. 12.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转让:
乙方的转让. 34.2.1 对协议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质押特许经营权下的收益权,也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采取承包、托管、联营、租赁经营、信托等任何方式导致乙方对本项目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乙方的转让. 16.2.1 对协议权利义务的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