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范围. 16.1.1 本项目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向甲方或区政府指定的接收人无偿完好移交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利和利益,范围包括:
移交范围. 在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行动(包括签订任何文件),向甲方无偿移交:
移交范围. 移交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移交范围. 20.2.1 项目合作期满,乙方应在移交日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在无偿、完好、 能正常运营、无债务、无设定抵押担保、无其他权利限制的条件下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包括:
移交范围. 在项目合作期期满后的第一日为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
移交范围. 在移交日,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完整地移交项目资产和相关权益。移交的范围包括:
15.2.1 项目经营权及垃圾处理厂等项目设施;
15.2.2 本项目土地的占用、使用及收益权;
15.2.3 甲方可以合理要求的,且此前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验收、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以使其能够直接或通过其指定机构继续本项目的运营;
移交范围. 11.2.1.在第11.1款规定的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无偿完好移交项目纳入移交范围的下列资产:
移交范围. 12.1.1 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无偿完好移交:
移交范围. 12.1.1 项目移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移交范围. 13.1.1 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完好无偿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益,已取消的合同内容除外。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