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附属设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报价文件 2.3.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2.3.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阅 读 指 南 本阅读指南为帮助您理解本条款而设,对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一般规定 (1) 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其他事宜见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禁止行为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0% +恒生指数收益率×2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其中,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 A 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 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 年12 月 31 日推出的债券指数。它是中国债券市场趋势的表征,也是债券组合投资管理业绩评估的有效工具。中国债券总指数为掌握我国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和变动趋势,测算债券投资回报率水平,判断债券供求动向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60% +恒生指数收益率×2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本基金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但应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人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议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受基金的有关文件。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商务部分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合作机制 1、 建立联系人制度,双方确定工作联络负责人,研究协调合作重要事项,定期进行联系人会议确保项目进度; 2、 联系人负责协调整合各自公司内部资源共同推进合作项目,联系人同时负责推进议定的其他合作事项; 3、 对于共同开发项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原则确定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