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 偿 样本条款

弥 偿. 订阅用户将就因或由于协议而产生或招致的任何及全部索偿,向供应方及交易所以及其各自的联属人士、董事、 行政人员、雇员及代理作出弥偿保证、为其作出抗辩及使其免于因此而受到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订阅用户根据 本协议须存置的任何报告或记录的任何不准确或遗漏或订阅用户未能提供或存置或订阅用户延迟提供或存置该等 报告或记录所导致的责任、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及其他开支)
弥 偿. 13.1 客户须就任何因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在履行其合约之义务时或因客户就账户及/或本合约而作出之任何行为或违反合约之行为/事宜,包括因向客户追收欠债及因终止账户而合理地招致的费用或因此而招致之损失、经费、收费、损毁、索偿、责任、开支、要求,向银河国际证券及/或银河国际期货、其行政人员(包括董事)、雇员及代理人给予弥偿。
弥 偿. 14.1 获 许 可 人 须 就 下 列 事 项 向 政 府 、 署 长 及 政 府 的 雇 员 或 代 理 人 ( a ) 不论由任何人向弥偿 人声言作出、提 出 或 提 起 的 所 有 及 任 何 申 索 、 诉 讼 、 调 查 、 要 求 、 法 律 程 序 或 仲裁 (「 第 三 方 申 索 」); 以 及 ( b ) 弥偿人因或就下列情况而可能直接 或 间 接 蒙 受 或 招 致 的 所 有 及 任 何 损 失 、 损 害 、 伤 亡 , 以 及 所 有 及任何讼费、收费及开支: ( i ) 第 12.1 条 所 提 述 而 政 府 及 署 长 均 概 不 负 责 的 任 何 损失、损害或伤亡﹔ ( i i ) 获许可人或其雇员或代 理 人的任何疏忽; ( i i i ) 获许可人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文; ( i v ) 获 许 可 人 据 本 协 议 而 有 任 何 违 反 保 证 或 失 实 陈 述 的 情况; ( v ) 获许可人不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规例;或 ( v i ) 获许可人的作为构成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4.2 如 获 许 可 人 有 任 何 雇 员 或 代 理 人 在 场 地 受 伤 或 死 亡 , 获 许 可 人 必须在三 ( 3 ) 个 完 整 工 作 天 内 把 该 伤 亡 事 件 以 书 面 通 知 署 长 。
弥 偿. 除吾等于客户协议其他部分项下的权利之外,且在不损害任何该等权利的前提下,阁下将会按照全部弥偿的基础,弥偿吾等以及任何关联人士(以下统称「被弥偿方」)因吾等以及任何关联人士就阁下交易或投资中港通证券向阁下提供的任何服务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申索、要求、行动、诉讼、损害、费用、支出、损失及所有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a) 在中港通下交易或持有中港通证券而产生的任何税费支出; (b) 附件所指任何风险的实现; (c) 因阁下所发出的指示使被弥偿方产生的任何法律费用; (d) 因持有中港通证券而需要 (e) 因上述第10 条(销售、转让和追缴)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弥 偿. 14.1 获 许 可 人 须 就 下 列 事 项 向 政 府 、 署 长 及 政 府 的 获 授 权 用 户 、 受 让 人 和 所 有 权 继 承 人 、 雇 员 或 代 理 人 (「 弥 偿 人 」) 作 出 弥 偿 : ( a) 不论 由 任 何 人 向 弥 偿 人 声 言 作 出 、 提 出 或 提 起 的 所 有 及 任 何 申 索 、 诉 讼 、 调 查 、 要 求 、 法 律 程 序 或 仲 裁 (「 第 三 方 申 索 」); 以 及
弥 偿. 1 4 . 1 获 许 可 人 须 就 下 列 事 项 向 政 府 、 署 长 及 政 府 的 雇 员 或 代 理 人 ( a ) 不 论 由 任 何 人 向 弥 偿 人 声 言 作 出 、 提出 或 提 起 的 所 有 及 任 何 申 索 、 诉 讼 、 调 查 、 要 求 、 法 律 程 序 或 仲裁 (「 第 三 方 申 索 」); 以 及 ( b ) 弥 偿 人 因 或 就 下 列 情 况 而 可 能 直 接或 间 接 蒙 受 或 招 致 的 所 有 及 任 何 损 失 、 损 害 、 伤 亡 , 以 及 所 有 及任 何 讼 费 、 收 费 及 开 支 : ( i ) 第 1 2 . 1 条 所 提 述 而 政 府 及 署 长 均 概 不 负 责 的 任 何 损失 、 损 害 或 伤 亡 ﹔ ( i i ) 获 许 可 人 或 其 雇 员 或 代 理 人 的 任 何 疏 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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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札参加資格 次に掲げる要件を、入札参加申出書を提出した日(公立大学法人大阪(以下「法人」という。)に到達した日とする。以下同じ。)から開札日までの期間において、すべてを満たした者は入札に参加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1) 次のアからキまでのいずれにも該当しない者であること。ア 成年被後見人 イ 民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平成11年法律第149号)附則第3条第3項の規定によりなお従前の例によることとされる同法による改正前の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第11条に規定する準禁治産者 ウ 被保佐人であって、契約締結のために必要な同意を得ていないもの エ 民法第17条第1項の規定による契約締結に関する同意権付与の審判を受けた被補助人であって契約締結のために必要な同意を得ていないもの オ 営業の許可を受けていない未成年者であって、契約締結のために必要な同意を得ていないもの カ 破産者で復権を得ない者 キ 暴力団員による不当な行為の防止等に関する法律(平成3年法律第77号)第32条第1項各号に掲げる者 (2) 民事再生法(平成11年法律第225号)第21条第1項又は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再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をしていない者又は申立てをなされていない者であること。ただ し、同法第33条第1項の再生手続開始の決定を受けた者については、再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をしなかった者又は申立てをなされなかった者とみなす。 (3) 会社更生法(平成14年法律第154号。以下「新法」という。)第17条第1項又は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更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新法附則第2条の規定によりなお従前の例によることとされる更生事件(以下「旧更生事件」という。)に係る新法による改正前の会社更生法(昭和27年法律第172 号。以下「旧法」という。)第30条第1 項又は第2項の規定による更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を含む。以下「更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という。)をしていない者又は更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をなされていない者であること。ただし、新法第41条第1項の更生手続開始の決定(旧更生事件に係る旧法に基づく更生手続開始の決定を含む。)を受けた者については、更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をしなかった者又は更生手続開始の申立てをなされなかった者とみなす。 (4) 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を完納していること。ただし、各徴税官庁より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の影響による「特例制度」により徴収猶予が適用されている事業者の場合は、当該「特例制度」が適用される前の事業年度の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を完納していることとする。 (5) 営業を行うにつき、法令等の規定により官公署の免許、許可又は認可を受けている者であること。 (6) 公立大学法人大阪入札参加停止要綱に基づく停止措置を受けていないこと。 (7) 公立大学法人大阪暴力団排除措置及び不当介入対応要綱第3条の規定に該当しないこと。 (8) 大阪府物品・委託役務関係競争入札参加資格者名簿に登録していること。

  • 提出期限 提出書類の受付期間及び提出期限は次のとおり。

  • 显示器 ≥23.8 寸液晶显示器

  • 转让标的 DHY公司57,938,462股普通股股份(占DHY公司总股份的53.80%)。

  •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董事会决议为通讯方式表决,审议过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 懲罰性違約金 13.1 專職安全衛生人員違反第 6.3.5 點不得兼職約定者,每日處以廠商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 元(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新臺幣 2,500 元)。

  • 合作模式 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双方采取项目定制合作模式,针对具体项目,双方同意彼此为对方提供优惠的合作条件,以促进项目的良性运作。在双方就具体的合作项目及合作内容和方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当一方了解到有适合另一方发展的机会或适合的资源,应主动推荐给另一方,并在双方进一步沟通的合作框架内帮助对方发展项目。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徐燕、杜光泽,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 6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