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能保证 样本条款

性能保证. 指标(可在需求任务书内描述)
性能保证. 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开展性能测试工作,并确保性能保证通过,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性能测试未能达到性能保证数据,乙方应在技术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提供的工艺或设备进行必要的修正、修改或更换,以使生产系统能够完全满足性能保证数据。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性能保证不能通过,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整改或根据合同技术文件条款进行处罚。
性能保证. 1、 在本项目建成投运后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如果由于分包人的原因,由分包人采购、安装及调试的本项目系统设备不能达到合同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分包人应根据需要随时对成套设备及其各部分进行变更、改换或补充以达到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这部分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 如果由于分包人的原因,整个系统设备或其部分没有达到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但满足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最低使用要求,经双方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从以下两点选择一点要求分包人执行:
性能保证. 根据协议条款,许可人应承担与 XXX 以下项目有关的保证义务:
性能保证. (1) 排放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量(kg/h)
性能保证. 供应商担保,在本协议下提供的产品应当完全符合本协议、采购订单(包括附件)的要求和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有)。在芯耘验收完毕每一类产品后【三十六(36)】个月或者协议双方达成的更长期限(以下简称“保证期”)内,该类产品 (i) 是适销的并且符合其预期使用目的或者产品的质量与双方确认一致的产品样品或样式相同; (ii) 在材料上、工艺上和设计上没有质量和权利瑕疵; (iii) 具备所有适用的规格、图纸特征和产品描述特征;以及 (iv) 是全新的并且在出售给芯耘之前未被使用过(以下统称为“性能保证”)。芯耘在保证期终止或者到期前就产品提出索赔的,供应商在保证期终止或到期后仍需对性能保证负责。
性能保证. 7.1、 投标人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对所要求的设备设计,材料选择,制造,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7.2、 在质量保证期内(一年),由于投标人设计、制造、材料选择和装配方面的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将免费改进、修理或更换。
性能保证. 1.2.2. 1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起重机及其辅助设备满足本规定的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本节的性能保证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修改或更换设备并负责运输费用。 在进行125%额定荷载的静负荷试验后,主梁应恢复到原来无负荷的状态,否则,该起重机不能通过验收。 1.2.2. 2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起重机及其辅助设备在运行条件下安全稳定地运行,不产生有害变形。
性能保证. 3.3.1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清污机及其辅助设备满足本规定的性能要求,对清污机进行合格试验、目测检查、静载试验、动载试验,中标人应保证试验与检查结果符合要求,否则该清污机不能通过验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修改或更换设备并负责运输费用。 3.3.2 中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清污机及其辅助设备在设计条件下安全稳定地运行,不产生有害变形。 3.3.3 可靠性和寿命 (1) 要确保清污机在投入运行五年内不需要维修。 (2) 使用寿命40年。 3.3.4 保证期见合同商务部分。在保证期内,清污机及其辅助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工艺、材料和性能等方面产生缺陷时,应由中标人免费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重新开始计算保证期。
性能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设备的设计及制造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及附件1:壳体换热器数据表中的工艺要求,达到设计能力。 9.2 卖方应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工作5年,并应保证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至少连续运转1年 9.3 质量保证期:装置运行后12个月或交货后18个月(以先到之日为准)。在保证期限内,若产品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因设备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免费修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