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能改造的主要阶段. (1)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 本项目在扩能改造实施前,需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部分交通项目审批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2933 号)的规定,国家高速公路网扩能改造项目、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内河航道建设项目(长江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建设项目除外)、内河航电枢纽建设项目、机场扩能改造项目(增建跑道除外),下放省级政府审批。本基础设施项目为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扩能事项的审批权限属于重庆市政府,由其审批扩能相关事宜。如后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基础设施项目扩能事项的审批权限发生调整,则本基础设施项目扩能事项的审批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需进行初步设计编制,报有关部门审批,初步设计中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额的依据。
(2) 确定项目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 〔2018〕843 号),“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必须招标;本项目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根据上述规定,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主体。 当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主体时,政府方将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将包括项目概况、合作范围、合作模式、评标办法以及投资协议(如有)、特许经营协议(如有)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