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承保限制及範圍 Clause in Contracts

承保限制及範圍. 1. 我們保留數量限制、日供應量、早期增開管道和/或治療中對某些藥物因為醫療必需性,根據可以接受的醫療標準和/或FDA推薦準則進行的持續使用的權利。 2. 如果我們判定,您對處方藥使用有一定損傷身體或濫用的情況,或者以一種傷身體的頻率使用,那麼我們將會對您可選擇的加盟藥房和開處方者進行限制。這種情況下,我們可能會要求您選擇唯一一家加盟藥房和唯一一家醫療服務提供者,來為您提供未來的藥品服務。只有當您在所選擇的唯一一家加盟藥房購買時,福利才會被支付。僅當您的處方或增開單由選擇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或您選擇的醫療服務提供者授權的醫療服務提供者開立時,才能支付福利。如果您沒有在我們通知您的31日之內做出選擇,我們將替您選擇一家唯一的加盟藥房和/或開處方者。 3. 複方處方藥只有當基本成分屬於參保處方藥,在基本方面與製造商的處方藥不同,並且從獲許進行配方的藥房得到時,才能得到承保。所有總額超過$100的複方處方藥需要您的提供者獲得預授權。複方處方藥屬於第三級藥物。 4. 為確保藥物合理使用,多種專業的和/或普遍的「使用管理」協定將會時不時的開始使用。這些協定將由標準醫療/藥物治療指南組成。協定首要的目標是為我們的會員提供自足於品質的處方藥福利。當您參與了一種使用管理協定,您所使用的藥品也收到協定影響時,我們將會提前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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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健康維護組織合約, 健康維護組織合約, 健康維護組織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