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範圍 样本条款

計畫範圍. 詳如土地使用計畫圖。
計畫範圍. 詳如徵收土地圖說(附件十二)。
計畫範圍. 詳如徵收地上權圖說。
計畫範圍. 1.本案工程計需使用土地總面積為15.3456公頃,分跨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等2區域,茲就該2類土地使用面積、用地變更情形說明如下:
計畫範圍. 詳如徵收土地圖說。 (三)計畫進度: 預定民國 107 年 10 月開工(針對已完成協議價購取得土地及公
計畫範圍. 詳如徵收土地圖說。 (三)計畫進度:
計畫範圍. 詳如土地使用空間範圍計畫圖。
計畫範圍. 1. 基地位置 本案地址為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 102 號,基地面積共約 6,458 平方公尺。
計畫範圍. 3.3.1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本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應依據苗栗縣政府 107 年 5 月 1 日府商都字第 1070079598B 號函發布實施之「變更苗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文教區)(配合苗栗縣城市規劃館及周邊再利用案)」。摘要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