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净利润数 样本条款

承诺净利润数. 现代集团就承诺期间内每一年度的华东设计院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承诺如下:
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方承诺:无锡宏仁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8,600.00 万元、9,400.00 万元、12,000.00 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对无锡宏仁当年净利润(以下简称 “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方应当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并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无锡宏仁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由于相关募集配套资金(如以增资或无息借款方式注入标的公司)不存在借款利息等资金使用成本,对标的资产承诺业绩具有一定的助益,因此基于业绩承诺考核的审慎性,将剔除募集配套资金对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期内所实际实现净利润的影响,即在计算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是否达标时: 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募集资金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数额。 募集资金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数额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募集资金对标的公司净利润所产生的影响数额=标的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1-标的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标的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天数÷365,其中,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标的公司实际使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期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刘田、林洁、张晓晋、李彬、陆斌斌、徐斌、茂林泰洁、新中吉文、达孜时潮、太和先机承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我爱我家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募集配套资金影响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积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 亿元、11 亿元及 18 亿元。 我爱我家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均应当以经双方认可并由昆百大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审核并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净利润指标还应扣除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追加投资或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募投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及其节省的财务费用。 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募投项目所节省的财务费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用于增资我爱我家的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我爱我家的所得税税率)×资金实际使用天数/365。其中,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实际经营中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确定。
承诺净利润数. 中联高机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预测净利润以沃克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为准。根据前述《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沃克森对中联高机在 2023 年至 2026 年期间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承诺净利润 64,001.37 74,197.92 90,079.30 102,812.69
承诺净利润数. 1、各方同意,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采用收益 法评估的标的公司预测净利润数(标的公司合并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为依据,由补偿义务人对标的公司的净利润数进行承诺。 根据标的资产预估值,补偿义务人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每年承诺净利润数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净利润 28,000 39,000 53,000
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方承诺:聚利科技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7,800万元、8,970 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对聚利科技当年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报告”),业绩承诺方应当根据专项核查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并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承诺净利润数. 乙方承诺,东风小康于承诺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 亿元、4 亿元及 5 亿元。
承诺净利润数. 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8,943 万元,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20,678 万元,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4,214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如无特别说明,《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所指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度实施完毕,则承诺净利润数将根据承诺期的变更作相应调整,届时将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承诺净利润数. 各方一致同意,补偿责任人承诺华君电力(中国)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利润补偿期间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注:若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交割完成,则上述利润承诺期向后顺延一年。
承诺净利润数. 如本次交易于 2014 年度内完成,张秉新、叶宓曚、酷宝香港、利诚香港承诺上海宝酷、金华利诚以及酷宝上海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分别不低于 11,000 万元、13,200 万元、15,200 万元;如本次交易于 2015年度内完成,则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标的公司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分别不低于 13,200 万元、15,200 万元、17,500 万元,上述净利润是指上海宝酷、金华利诚、酷宝上海备考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