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说明 25
投标人须知 21. (4) 售后服务费。
13.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文件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明单价、总价。单价与总价不符者,适应单价的原则。总价应用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分别表示,数字和文字有不同时,总价以文字表述为准。
1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 8 项的规定。
13.4.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需要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 为在中国国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所称本国货物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13.4.2 本章第 13.4.1 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9 项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 明。
13.6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不可抗力因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附加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3.8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内容与要求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9 投标人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