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13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6.3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5 招标项目发生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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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 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 16·6 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形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足额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账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以备核查。
16.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13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于以拒 绝;
16.3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5 招标项目发生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开标结束后 10 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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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13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6.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6.3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6.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6.5 16.6 招标项目发生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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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