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或光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当分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U 盘或光盘制作。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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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或光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分资格、资质性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资质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份(实质性要求)、“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当分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编页编码。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8.8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U 盘或光盘制作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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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或光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0.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要求提供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固化的电子“开标一览表”1 份。(含其对应的哈希值)以上所有内容均为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20.2 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固化的“开标一览表”应保证能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20.3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项目,按照电子评标项目要求,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供应商须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纸质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份,邮寄至甘肃瑞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如中标供应商未邮寄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邮寄的纸质版文件必须与在开评标系统内上传的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8.4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0.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20.5 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装订成册。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当分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20.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20.7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8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U 盘或光盘制作20.8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委托代理人如在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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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或光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光盘 1 份、U 盘 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光盘和 U 盘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光盘”,“电子文档(U 盘)”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中有任意一项提供虚假材料均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9.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视为无效投标。
18.4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9.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9.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当分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9.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9.7 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8.8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U 盘或光盘制作。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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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或光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份(实质性要求)、“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当分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根 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U 盘或光盘制作。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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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或光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1 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法人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4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6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应当分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8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U 盘或光盘制作。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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