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说明 样本条款

投标文件说明. (一)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说明. 1.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2.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3.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交易系统中企业信息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确保其真实性、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数据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说明. 投标保证金 金额:无 收款单位: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行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账号:1205017208000000698 投标保证金须知: 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电汇、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电汇、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在电汇栏中必须写清楚本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等恶意投标行为的; 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恶意串通的;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投标文件说明. 1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1.3 投标人应当同时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说明. 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 投标文件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作品获奖情况 (5) 业绩证明材料(以作品拍摄合同为准) (6)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竞标陈述需提供: (1) 样片视频; (2) 项目策划文案及用于陈述的PPT; (3) 竞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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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 投标文件份数 1.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

  • 其他情况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协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说明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将说明材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