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体 样本条款

投资主体. 乙方(或其控股子公司)拟在江苏省启东市新设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
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证券东和新材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东和新材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ZB232 中信证券东和新材员工参与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数量为 2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8.70%,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规模 1,736.00 万元 管理人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备案日期 2023 年 1 月 11 日 成立日期 2023 年 1 月 6 日 到期日 2033 年 1 月 6 日 投资类型 混合类 序号 姓名 职务 认购金额 (元) 认购比例 劳动关系所 属公司 员工类别

Related to 投资主体

  •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二、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本系列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与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 信息沟通 为了及时实现信息的沟通,有效地达成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制定了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按既定的报告路线和报告频率,在适当的时间向适当的内部人员和外部机构进行报告。

  • 中标人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负责。

  •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