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强度 样本条款

投资强度. 乙方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 3 万元/平方米。
投资强度. 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实用地面积。
投资强度. 项目总投资额、亩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 1 亿元、550 万元。容积率: 1.2≤R≤2.0
投资强度. 乙方实际投资强度未能达到承诺强度的,甲方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强度的比例,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土地费用总额同比例的违约金。
投资强度. 乙方须按照《珠海市项目准入指导意见》及《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产业准入指导意见》有关规定,保证本宗地块上建设的投资项目投资贡献强度达到以下要求: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8,000 元人民币/ 平方米,投产后单位面积年产值不低于 12,000 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单位面积 税收(不含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不低于 500 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如遇有关政策调整,参照新规定执行)。
投资强度. 乙方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 2.5 亿 -4- 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用地面积)不低于 25000万元/公顷。
投资强度. 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 1,000 万元人民币。
投资强度. 乙方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5 亿元/公顷(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地价)。
投资强度. 项目建成投产后,乙方在上述宗地的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土地、厂房、设备等)不低于 6747 万元,以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投资强度. 乙方上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地价)不低于¥ 8100 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