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清单说明 样本条款

报价清单说明. 1. 本报价表中各表项目和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需要填写,除此之外,还应在每张报价表后附报价计算说明。如折旧费计算说明中应指出每种监理设施折旧寿命、折旧期、年折旧费等,使用、维修、管理费等计算说明中应指出每年各项费用情况、计算公式等。 2. 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编写的技术建议书并参考投标人以往监理工作经验填报。 3. 投标人必须配备施工监理所需的监理办公设施(含通讯设施)、试验检测设施、交通设施、生活设施等。监理办公设施(含通讯设施)、试验检测设施、交通设施、生活设施等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编写的技术建议书并参考投标人以往监理工作经验配置。
报价清单说明. 1.1 本报价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本报价清单中所列检测数量是估算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数量、合同条款规定的计量方法、报价清单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 1.3 报价清单中的检测项目单价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等现行有效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收费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单价,由投标人根据人工费、机械设备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内容进行组价。 1.4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各种税金、管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1.5 报价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总额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6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报价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隐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1.7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报价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之中。 1.8 报价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9 安全生产费应不低于投标总报价(除 100 章费用外)的 2% ①。
报价清单说明. 注: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无报价清单,如需填写,请投标人自拟。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报价清单说明. 注: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无报价清单,如需填写,请投标人自拟。
报价清单说明. (1) 投标人应按本章的要求填写已标价报价清单。投标单价为综合单价(含税),本项目按照结算单价(材料结算单价、运输结算单价(含税),具体要求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3.1.2项)进行结算。结算单价是综合单价(含税),投标人应承担其提供材料至约定地点(指运至施工标段现场材料存储点,含施工现场卸货)之前的环节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本次材料的投标报价为从材料国内出厂价(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指其投标材料提供地点)、各种税费、运输、装卸费用、试验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投标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的费用),且包含在报价清单各货物的综合单价之中,买方将不再单独支付。 (2) 投标人应负责办理为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义务而需要的相关保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报价清单各货物的综合单价之中,买方将不再单独支付。 (3)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要求投标人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投标和中标后供货的各种手续)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并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4) 招标人在报价清单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是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在合同实施期间,货物的数量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增减。投标人不得以货物供应数量有变化为理由对各种货物的综合单价进行变更。
报价清单说明 

Related to 报价清单说明

  • 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综合说明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及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6.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6.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谈判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谈判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

  • 使用说明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19 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标准后审招标文件》)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项目。 采用非电子方式进行招标的,可参照《标准后审招标文件》作相应 修改后使用。

  • 参数说明 字段 名称 格式 参数说明 1 $PCAS10 字符串 消息 ID,语句头

  • 其他说明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将说明材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 其他情况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协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 报价说明 本项目价格包括设备费及相关服务费。

  •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