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函的生效 样本条款

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于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成功发行之日生效。
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五)保证的期间”规定的保证期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担保人在履行《担保函》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担保人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在担保期间内,如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担保人应在收到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在不超过担保人担保范围的情况下,根据《担保函》向债券持有人履行担保义 务。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债券持有人清偿相关款项。
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本次债券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且成功发行之日生效,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和撤销。但若发行人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核准或虽获核准但未能发行的,担保函则自始无效。
担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签定之日生效,在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包括:当担保人发生影响保证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发现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担保函的生效. 本担保函经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担保函第四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当发生影响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重大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包括担保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所接受,督促该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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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 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 其他服务 经乙方申请,为满足乙方业务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综合管理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担保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 投标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 交易目的 为更好地调整本公司业务风险管理框架,提高本公司偿付能力,平抑经营波动,本公司与人保再开展再保险业务合作。

  •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 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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