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關連交易 样本条款

持續關連交易. 緊隨交割後,賣方將於天津港發展經擴大已發行股本中擁有不少於51% 權益,並將成為天津港發展的關連人士。由於目標集團將於交割時成為天津港發展集團的一部分,故根據上市規則,經擴大天津港發展集團與其關連人士(包括賣方或其聯繫人)之間的交易將構成經擴大天津港發展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 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天津港發展與其各關連人士簽訂框架協議(有關詳情載於下文),當中載列經擴大天津港發展集團成員公司將繼續與彼等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進行交易的基準。此外,目標集團先前已與賣方或其聯繫人簽訂土地租賃協議,以向賣方或其聯繫人租賃土地。由於目標集團將於交割時成為經擴大天津港發展集團的一部分,故根據框架協議及已存在土地租賃協議進行的交易將成為經擴大天津港發展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 預期經擴大天津港發展集團成員公司會不時按需要與上述各關連人士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就框架協議擬進行的交易簽訂個別協議。每份協議將載列有關方所要求的具體貨物及服務及可能與該等服務相關的任何資料。該等協議將在各重要方面與框架協議所載的指引和條款及條件一致。 持續關連交易乃與有關方根據公平磋商原則進行,屬經常性質,並將按一般商業條款及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向經擴大天津港發展集團提供的條款,在天津港發展集團的日常業務過程中經常並持續進行。 天津港發展董事(包括天津港發展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持續關連交易均按一般商業條款在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屬公平合理,符合天津港發展股東的利益。
持續關連交易. 本公司附屬公司威銘自二零零二年六月三日起將存款存放於財務機 構。最 初,存款 以定期存款置存於財務機 構,初步存款期為七 天;及 後自二零零四年一月五 日,存款期延長至一年直至二零零六年一月四 日,其 於各到期日自動續期,除本公司另行 通知終止協議為止。威銘已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將存款由定期存款改為儲蓄存款。存款按人民銀行當時適用之利率計息一直存放於財務機構。該持續關連交易現 時受存款協議規 範,存款協議之主要條款及條件如 下: 日 期: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 存款金 額: 人 民 幣 16,000,000元( 約 15,385,000港元) 利 率: 根據訂立存款協議當時人民銀行適用之利率釐定 存款協議一直有 效,直至威銘提取存款為 止。存款是 威銘之股 本。由於本公司 須諮 詢合營夥 伴( 即威銘其他股東 )並 尊重合營夥伴有關存款之存放地點之意 向,因 此當本公司知悉有關違規時,威銘並無即時從財務機構取回存款。威銘董事局於二零 零六年三月一日議決將威銘主動清 盤。就 威銘在清盤程序中進行資產分配,中國法 規有若干限 制,然 而任何情況,威銘董事局有意仍將存款存於財務機構作為儲蓄存 款,直至完成清盤為 止,而現時預期清盤將可於二零零七年底前完 成。 本公司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財務年度各年及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年報均已就存款作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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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 説 指定法人が前条の改善命令に違反した場合には、主務大臣は指定の取消し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る旨を定めるものである。

  • 港股通交易 本基金的港股通交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股票投资比例合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充分揭示风险。

  • 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不再具备本部分第一款规定的上市条件; 2、 基金合同终止;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上市; 4、 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5、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若因上述 1、3、4、5 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可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跟踪标的指数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基金管理人将本着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与该指数基金合并或者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

  • 其他費用 作業項目 說明 單位 單價 金額 起迄年月 其他費用小計(二)

  • 一般競争 (最低価格) 10,857,000 8,746,43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被吸收合并方中建信息、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天山股份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子公司,且中材集团拟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认购,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宁夏建材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在宁夏建材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一般条項 法人会員及びカード使用者)

  • 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 医疗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