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控制权变更表决 Clause in Contracts

控制权变更表决. 在已发行B类普通股在当时美国ACMR已发行且有权就董事选任进行一般表决的所有股本表决权中的占比低于35%之前,除非事先达到已发行B类普通股(作为单独类别进行表决)半数以上持有人表决通过(或者如果根据美国ACMR经重述注册证书,届时准许以股东书面同意的方式采取行动,则取得所述书面同意),以及适用法律、经重述注册证书或组织细则所要求的任何其他表决,否则美国ACMR不得开展控制权变更交易。对于前述目的,以下各项事件应视为“控制权变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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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协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股份认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