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评估结果 样本条款

收益法评估结果. 新英开曼评估基准日合并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7,168.97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为 20,912.53 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6,256.44 万元。母公司口径资 产账面价值为 100,348.76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34,354.5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65,994.20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 345,849.84 万元,较母公司口径净资产增值额为 279,855.64 万元,增值率为 424.06%。
收益法评估结果. 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54,167.93 万元,较母公司口径净资产的增值额为 300,640.60 万元,增值率为 561.66%。
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168,300.00 万元,合并口径净资产增值率 443.74%。
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维也纳酒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维也纳酒店经审计后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484,382,553.29 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212,231,119.00元,较账面股东全部权益增值为人民币 1,727,848,565.71 元,增值率为 356.71%。
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持续经营和其他假设前提下,拓享科技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1,852.81 万 元,评估值 23,103.69 万元,增值额 21,250.88 万元,增值率 1146.96%。 收益法评估结果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9,994.61 万元,其主要原因是:
收益法评估结果. 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值为 185,977.00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80,536.66 万元,评估增值 94,559.66 万元,增值率 50.84%。 本次交易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平榆高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80,536.66 万元。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参考上述评估结果,考虑到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的分红及实缴注册资本的影响,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 292,327.80 万元,全部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华泰鑫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338.19万元。与核实后账面 值相比评估增值434.68万元,增值率为1.41% 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企业价值与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评估值基本一致。因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主要的依据为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及相应的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且相应评估结果实现的前提假设较多,未来相应的规划及假设是否能够实现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故本次谨慎性考虑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雷迪奥的全部权益资本价值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天津一汽丰田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收益法的评估值为人民1,948,700.00万元。计算公式如下: 天津一汽丰田扣减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母公司股权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息负债-少数股东权益 =1,626,670.01+354,391.73-0-32,379.70 =1,948,700.00万元(取整)
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湖北和嘉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1 月 31 日的 市场价值为 7,759.68 万元,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 3,296.38 万元,增减值 4,463.30 万元,增值率 1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