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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样本条款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 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投标无效。 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协议供货时向 采购人提供,本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在二次询价时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 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询价。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投 标人需在二次询价时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 3、 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 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7、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8、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 9、 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 年第 18 号)内的产品,相应所投产品上需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1.1 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本国产品。 11.2 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11.3 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 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 (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 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 定执行中小企业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所提供的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5.1 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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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 基本条項 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