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送. 托管人结算模式下,无需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交易所数据;券商结算模式下,由证券经纪商在 T 日下午 17:30 前向托管人发送交易数据。
数据发送. 券商结算模式下,由证券经纪商在T日下午19:00前通过深证通金融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深证通”)、经授权的邮件、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向托管人发送场内交易清算等数据,具体根据证券投资操作备忘录约定执行。 由期货经纪商于每个交易日17:30前通过深证通、经授权的邮件、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将期货交易数据发送给托管人,具体根据期货投资操作备忘录约定执行。 银行间市场交易数据由管理人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发送API数据给托管人的方式获取。管理人进行分销债券投资的,管理人向托管人提供分销协议等投资材料。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估值价格等数据由托管人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方式获取。 其他交易数据,包括定期存款、场外投资等,可比照第七章节相关约定办理或双方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