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勇崆咨询 根据勇崆咨询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勇崆咨询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勇崆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80弄2号4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EMM7R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小龙) 注册资本 2,323.23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计算机技术、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年9月25日至2049年9月24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勇崆咨询的财产份额结构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勇崆咨询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久有川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80弄2号办公楼5层08室 成立时间 2013年1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060900342P 法定代表人 刘小龙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 除经纪),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善亦企管 根据善亦企管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善亦企管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善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601-3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MA1G92DE5Y 注册资本 1,517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及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9年9月19日至2029年9月18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善亦企管的财产份额结构如下: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善亦企管的普通合伙人为徐薇薇。徐薇薇,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107031973********。
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暴风投资、蚁米金信、蚁米凯得的基本情况如下: (1) 暴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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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大厦写字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 0 号, 公司承租该写字楼X 座 00 层 0000 室。该写字楼 A 座 15 层 1501 室建筑面积为 694.785 平方米。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562396238Y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法定代表人:韩丹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光源,LED 显示屏,光电子器件及元器件;光学材料及技术、人造蓝宝石合成技术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光学元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露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鲁小均 关联关系:露笑光电为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620 资产总额 16,311.20 负债总额 16,222.00 净资产 89.21 2、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 3279 号的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甲方(签章)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玉长 注册资金:1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00 号 经营范围:提供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版 《高管信息》(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出版《金融世界》(限本公司内设 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经社不存在关联关系。

  •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 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 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 20 年; 4、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 按《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 6、 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其他说明事项 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