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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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 20.综合评审
20.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0.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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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体检服务项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 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 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 20.综合评审
20.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0.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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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评审. 19.1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竞标无效。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27.2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最后报价后的报价。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评审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后评审报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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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 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 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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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后报价评审. 19.1 26.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26.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26.3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评审价)×价格分
26.4 最终报价下浮的,供应商需承诺其总价下浮率并计算相应的总价。作为结算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3 日内,提供原报价电子文件及按中标金额调整报价电子文件,报采购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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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mpetitive Negotiation Document
最后报价评审. 19.1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 )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27.2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评审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后报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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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28.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最后递交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最后递交的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递交的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28.2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 28.1 条款修正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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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磋商文件
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28.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最后递交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最后递交的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递交的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28.2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 28.1 条款修正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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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磋商文件
最后报价评审. 19.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 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5)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19.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落实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规则详见第三章第2.3条。
19.3 磋商报价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某磋商供应商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满分值某磋商供应商评审价)×价格满分值 20.综合评审
20.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 评审方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0.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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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