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是指实际享有商业银行股权收益的人。
最终受益人. 根据《基金会章程》,环宇基金会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财产主要用于:1)开展本基金会公益活动范围内的工作;2)本基金会行政办公支出和人员工资福利。 根据《基金会章程》,理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重要事项的决议,包括章程的修改、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如年度慈善项目计划及超过 50 万元的慈善项目)、投资活动、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等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根据环宇基金会的说明,环宇基金会的现任的 5 名理事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也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理事会不存在被单一理事控制或实际支配的情况。 根据《基金会章程》,环宇基金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慈善组织,章程未规定的,由民政部门转给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综上所述,环宇基金会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无最终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