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样本条款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 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 5、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或无法进行信息披露时;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暂停估值的; 4、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 不可抗力; 2、 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3、 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1、 不可抗力; 2、 发生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 3、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 1、 不可抗力; 2、 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故意或过失的情形。 3、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况。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 不可抗力; (2)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4)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管理人和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集合计划相关信息: 1、 不可抗力; 2、 集合计划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3、 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