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样本条款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管理人和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集合计划相关信息: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不可抗力; 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基金合同 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 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发生暂停估值的情形;
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1)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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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