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证的特别约定. □ 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已经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就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规定有完全明确的了解,本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对所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无疑义,并按照公证处相关要求,办理本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未按期履行或完全履行债务,乙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继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项下债务,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同时,甲方放弃对乙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抗辩权,且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有关公证的特别约定. □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已经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就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规定有完全明确的了解,本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对所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无疑义,并按照甲方指定公证处相关要求,办理本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按期履行或完全履行债务,甲方可直接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继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项下债务,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同时,乙方均放弃对甲方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抗辩权,且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有权选择本条关于强制执行公证的约定是否优先于本合同第 14.9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执行。 □ 本合同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