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的计算、支付方式、财务报表、审计和税务 样本条款

服务费的计算、支付方式、财务报表、审计和税务. 2.1 就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服务,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 提下,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应于每一财政年度 结束后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需要)及扣除相应财务年度内发生的 必要的成本、费用、税费及提取依法必须计提的法定公积金等之后,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期将乙方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所得(包括以前财政 年度的累计所得)相当于净利润,作为服务费(下称“服务费”)全部 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认定上述的可扣除项目。该等服务费的额度应 由甲方确定,其计算及调整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因素,并且甲方 有权在无需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仅依照其自主决定调整该等服务费: (a) 甲方提供的技术难度以及提供的技术咨询和其他服务的复杂程度; (b) 甲方技术人员提供该等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其他服务所需的时间; (c) 甲方提供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其他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商业价值; (d) 相同种类服务的市场价格。上述服务费应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付款 指示后,以汇款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划入甲方或被指定人指定的银 行帐户,甲方可不时更改该等付款指示。双方同意,上述服务费的支 付原则上不应使任何一方当年经营发生困难,为上述目的,且在实现 上述原则的限度内,甲方有权同意乙方延期付款,以避免乙方的任何 财务困难;甲方亦有权对服务费作出其认为合理的任何其他调整,但 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2.2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享有及承担任何乙方业务产生 的全部经济利益及风险;在任何乙方经营亏损或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时,甲方将对其提供财务支持;在发生前述情形时,仅甲方有权决定乙方 是否继续营运,乙方无条件认可并同意甲方上述决定。 2.3 乙方应于每个财政年度(下称“前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90 日内,向甲方提供乙方在前财政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该财务报表应当经由甲方批准的独立注册会计师审计;如果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前财政年度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的总额有任何不足,乙方应在甲方或乙方发现差额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差额。 2.4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一般认可的会计准则及商业惯例的要求编制符合甲方要求的财务报表。 2.5 经甲方提前通知,甲方及/或其指定审计师有权在乙方的主要办公地点审阅乙方的有关账册和记录并复印所需的该部分账册和记录,以便核实乙方的收入金额和报表的准确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乙方营运、业务、客户、财务、员工等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同意甲方或其直接或间接股东可在必要时披露或公开该等信息和资料。 2.6 本协议双方由于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税收负担,由双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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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轮报价 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资料来源 IHS Markit

  • 服务时间 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 個人情報 個人情報の利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