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
服務付款. (a) 本合約有關的一切付款,須以港元為單位。
(b) 根據本合約提交的每張發票,及必須註明大樓名稱,及所提供服務的詳情、價格及價值等,亦須由承辦商送交本會或其代表,或按本會或其代表指示處理。發票須按月提交。除非另有規定,所完成服務,須在各方面均已按照本合約要求完成,並達致本會或其代表滿意的程度後,本會方會支付款項
(c) 所有已履行的服務,於付款之前,必須經本會或其代表視察。若有關服務未有嚴格按照本合約的要求而完成,並未達致本會或其代表的要求,則本會或其代表將拒付或扣減有關款項。有關服務付款將會在本會或其代表發出證明證實所履行的服務完全達致本會或其代表滿意的程度後,才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