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样本条款

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 12.8.1 如乙方未能按照适用法律和本合同履行运营维护义务,造成运营维护质量下降或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责令乙方在限定期限内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纠正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的行为。 12.8.2 如果乙方未在甲方依上款规定发出的整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采取必 要的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或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纠正违约行为,则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乙方应对此予以配合,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12.8.3 就为采取上述纠正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甲方应向乙方开具账单和所发生费用的详细清单,如果乙方在收到该账单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未能全额支付账单所列金额,则甲方有权从运营维护保函中兑取相应款项以支付账单。运营维护保函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年结算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
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18.8.1 对乙方未能按照适用法律和本合同履行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义务,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责令乙方在限定期限内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纠正未适当履行运营维护义务的行为。 18.8.2 若由于乙方未按照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编制及执行运营维护手册的相关内容,导致本项目暂停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责。 18.8.3 如果乙方未在甲方依 18.8.1 款规定发出的整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或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纠正违约行为,则甲方可以但无义务自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乙方应对此予以配合,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18.8.4 就为采取上述纠正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甲方应向乙方开具账单和所发生费用的详细清单,如果乙方在收到该账单后七(7)个工作日内未能全额支付账单所列金额,则甲方有权从运营履约保函中兑取相应款项以支付账单。
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10.10.1 如乙方未能按照适用法律和本合同履行运营维护义务或者根据第 14 条接受绩效评价,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责令乙方在限定期限内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纠正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的行为。 10.10.2 如果乙方未在甲方依上款规定发出的整改通知确定的期限内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违约行为或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纠正违约行为,则甲方可以但无义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乙方应对此予以配合,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10.10.3 就为采取上述纠正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甲方可将所发生 费用的详细清单制作为账单与相应发生凭据(收款收据、发票、支付凭证等)一并提供给乙方,如果乙方在收到该账单后七(7)个工作日内未能全额支付账单所列金额,则甲方有权从运营维护保函中兑取相应款项以支付账单。运营维护保函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从广河县应付乙方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中扣除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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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无效投标的情形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 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 (3)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 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 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谈判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 供应商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 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 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 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保单周年日 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本合同生效日当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 内部控制制度 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 显示器 ≥23.8 寸液晶显示器

  •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 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 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