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李海春(持有瑞拓科技 20,000 股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下午因个人原因过世。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李海春父母李广库、田敏与李海春配偶马晓霞签订的 《股份继承协议》,李海春持有的瑞拓科技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海春配偶马晓霞对上述股份 50%的份额(对应股份数为 10,000 股)享有所有权,该部分股份不作为遗产继承;上述股份剩余 50%(对应股份数为 10,000 股,以下简称“股份遗产”)的部分为李海春遗产。李海春父母李广库及田敏放弃继承股份遗产,由李海春配偶马晓霞及女儿李芷萱分别继承 50%股份遗产(即每人继承 5,000股)。鉴于李海春女儿李芷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的股份由监护人马晓霞代为管理,登记在马晓霞名下,并由马晓霞代表李芷萱按照李海春同意的交易条件继续执行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安排,按照本次交易的要求提供、出具和签署一切必要的证件、说明、承诺、确认、协议等文件。 李海春配偶马晓霞已出具如下承诺: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对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象、标的资产等内容进行调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调整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调整后的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十方环能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十方环能 86.3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十方环能 86.34%的股权,十方环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重组方案,与之前预案披露的重组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了调整: 项目 调整前交易方案 调整后交易方案 标的资产 十方环能 86.34%股权,中源创能 60%股权 十方环能 86.34%股权 交易对方 十方环能交易对方,中源创能交易 对方 十方环能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发行价格 13.15 元/股 13.39 元/股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 2021 年10 月19 日,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上市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为保留资产范围的调整。调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