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交易具体进展及客观情况的变化,为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经公司与交易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对原披露的交易方案中的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 关于交易对方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与保利地产签署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在建工程转让框架协议》约定,保利地产可指定下属公司签订具体转让协议或补充协议及办理交割。为便于资产收购后的整合管理,保利地产指定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地为成都航逸科技 100.00%股权、成都航逸置业 100.00%股权、江苏中航地产 100.00%股权、九江中航地产 100.00%股权、新疆中航投资 100.00%股权、岳阳建桥投资 100.00%股权、赣州中航置业 79.17%股权和赣州中航地产 100.00%股权的受让方,全资子公司保利江西为南昌中航国际广场二期项目的受让方。由此,本次交易具体的交易对方由保利地产调整为广州金地和保利江西。
2、 关于交易标的的调整 原披露的交易方案中交易标的包括贵阳中航地产 70%股权、惠东康宏发展 51%股权。由于贵阳中航地产、惠东康宏发展均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股权转让时公司的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取得贵阳中航地产、惠东康宏发展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为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相关事宜,贵阳中航地产 70%股权及惠东康宏发展 51%股权不再纳入本次资产出售范围。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六条,经公司测算,拟减少的交易标的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本次交易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超过 20%,同时交易对方发生变更,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方案与原披露的交易方案构成重大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关注。
3、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中航工业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原披露的交易方案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为准确反映交易标的的价值,天健兴业除对成都航逸科技、新疆中航投资和南昌中航国际广场二期项目仅采用了一种方法进行评估外,其他交易标的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4、 原披露的交易方案中本次交易的评估结果需履行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程序,且协议转让的方式需经过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之后方可实施。经与国务院国资委沟通,本次重组可以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资产的评估结果需履行中航工业的备案程序,重组方案的审批由中航工业决策即可。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