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样本条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背景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 在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2、 新能源车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全球动力电池产业即将迈入 “TWh”时代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加速融合,推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新能源车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根据 GGII 数据,2020 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为 319.8 万辆,2015 年到 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4.5%,全球汽车电动化渗透率也由 2015 年 0.8%增长到 2020 年的 4.1%。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新能 源车产销市场规模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根据中汽协数据,2020 年我国新能源车 销量 136.7 万辆,同比增长 13.4%;2021 年 1-6 月新能源车销量 120.6 万,同比 增长 207.0%,新能源车渗透率达 9.4%。新能源车产业的增长有效带动了动力电 池产业的迅速发展,根据 GGII 数据,2020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86GWh,同比增长45.3%;2021 年1-6 月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145GWh,同比增长163.6%。 新能源车替代燃油车的趋势愈发明显,随着全球新能源车渗透率的大幅增长,未来几年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迈入“TWh”时代。动力电池行业迅速增长,产业集 中度进一步提升,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将更加受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 落实“双碳”目标要求,展示公司转型发展方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一) 本次发行的背景 1、 国家政策高度重视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 2020 年 9 月瑞安创享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 2、 国内通信行业迎来 5G 网络建设的重要发展机遇 3、 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 本次发行的背景

Related to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目的) 会員規約は、株式会社にじいろライフ(以下「当社」という)が発行するカードレス仕様のハウスカード(以下「カード」という)による包括信用購入あっせん(以下「カード利用」という)を規定することを目的とします。

  • 種 類 内 容 契約者回線型サー ビス 契約者回線を設置又は設定して提供するIP通信網サービス

  • 蒐集之目的 人身保險(00一)

  • 久期策略 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经济因素,对未来利率走势做出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

  •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 议事内容与程序 1、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 关联交易概述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落实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露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集团”)持有的浙江露笑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光电”)100%股权。露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露笑集团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20)第 3279 号《资产评估报告》,露笑光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1、 此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露笑光电解除为露笑集团提供的抵押担保。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鲁永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关联交易情况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不含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相关说明 19.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9.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 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前述减值额为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业绩承诺期末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如经测试,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该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将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减值补偿方式应由业绩补偿义务人按前述业绩补偿方式的约定进行补偿。 各标的资产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方法如下: 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累计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减值测试应补偿的金额÷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则减值测试补偿股份的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并依据下述公式计算确定: 调整后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时,若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则向上取整数作为应补偿股份的数量。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在业绩承诺期内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在回购股份实施前累积获得的现金分红应随之返还给上市公司(该等返还不应视为业绩补偿义务人已经支付等额的补偿款,也不影响业绩补偿义务人实际应补偿的总金额),返还金额依据下述公式计算确定: 返还金额=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减值测试应补偿股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