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前,速达科技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自筹或其他融资渠道的资金,收购李复活所持有的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办理本公司收购李复活所持有的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确认收购李复活持有的速达汽车 9.75%的股权,作价 7,8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并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完成速达汽车工商变更。 本次交易,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办理本公司收购李复活所持有的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确认收购李复活持有的速达汽车 10.44%的股权,作价 8,35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并于 2016 年 6 月 3 日完成速达汽车工商变更。 前述两次交易总计购买股权 16,150 万元,由于两笔交易间隔不足 12 个月,适用累计计算的原则。 在进行本次交易时,由于公司对《重组管理办法》理解偏差,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测算时采用了 2015 年年度数据,而实际应采用 2014 年年度数据核算,因此实质上已触发了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需补充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程序,故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共计持有速达汽车 33.42%股权,为标的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2 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组的通知》,将所持上海水产集团 100%股权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划转至光明食品集团。划转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联合重组后,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开创国际 87,148,012 股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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