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样本条款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合计 1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348 万股的 1.5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3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5%;预留 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5%。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严留洪 董事、副总经理 11.00 6.88% 0.11% 陈年海 董事 6.00 3.75% 0.06% 李国伟 董事 6.00 3.75% 0.06% 王忠燕 财务总监 8.00 5.00% 0.08% 李翔飞 董事会秘书 7.00 4.38% 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 23 人) 98.00 61.25% 0.95% 预留部分 24.00 15.00% 0.23%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7,06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4,572.1497万股的3.4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公司第三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1,757.58万股,截至当前已作废123.912万股,目前尚有 1,633.668万股在有效期内;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3,466.37万股,目前尚有3,466.37万股在有效期内;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725万 份,目前尚有725万份在有效期内。前述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本期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合计 12,890.0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4,572.1497万股的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72.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其中首次授予 1,817.6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预留授予 454.4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0%,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2,883.84 万股,目前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尚有 1,678.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有效期内。加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 2,272.00 万份,合计为 3,950.82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74%。 截至当前,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 公司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 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及/或回购的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若届时本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的来源方式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系根据公司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或公司未来新制定回购方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回购股份的处置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由于股票增值权计划不涉及到实际股票,以微芯生物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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