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样本条款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开展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业务资格。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浙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经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太平洋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太平洋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上市公司聘请德邦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德邦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关注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机构资格。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并结合本次交易初 步定价情况,计算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标的公司 南京新百 财务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576,400.00 1,404,263.84 41.05% 营业收入 67,510.12 782,522.81 8.85% 资产净额 576,400.00 176,747.28 326.11% 注:本次交易拟收购 CO 集团的控股股权,CO 集团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为 CO 集团 65.4%股份的交易金额,营业收入为 CO 集团 2014 年度的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以看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外,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由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完成对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因此本预案中涉及财务数据、预评估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备考财务数据等将在本次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有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机构资格。 因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3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案 及相关议案。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复牌后,已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时,除本报告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除涉及行政审批不确定性外,本次交易还存在如下重大风险: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协商过程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机构或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交易的行为,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及本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池燕明、凌燕娜、张敏、杨涛、陈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 9,971.25 万元,拟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款的支付。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上市公司聘请广州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