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计划概览与目的 样本条款

本计划概览与目的. 2.1 本计划为公司设立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等适格员工的 H 股股票奖励信托计划。 2.2 公司将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契约,最初受托人为香港中央证券信託有限公司。根据信托契约,为服务本计划而设立信托,受托人应协助管理本计划并在遵守信托契约和公司指示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使用根据本计划第 8 条规定使用公司转汇给信托的资金购买 H 股股票,金额不超过港币 7 亿元。向选定参与者授予的奖励应由受托人代表选定参与者持有,受托人应为奖励归属之目的根据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的指示从信托中向选定参与者释放奖励股份或按照现时市场价格根据本计划第 9 条及相关信托契约条款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出售奖励股份并向选定参与者支付出售金额。
本计划概览与目的. 2.1 本计划为公司设立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科学骨干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等适格员工的H股股票奖励信托计划。 2.2 公司将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契约,最初受托人为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根据信托契约,为服务本计划而设立信托,受托人应协助管理本计划并在遵守信托契约和公司指示的前提下根据本计划第8条规定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使用公司转汇给信托的不超过20亿港币的资金购买H股股票,购买H股股数上限由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不超过公司2021年计划项下受托人根据公司指示为满足该计划授予的奖励而购买的H股股数总数上浮10%(包括10%)后的数量的范围内确定。受托人所购买的向选定参与者授予的奖励所涉奖励股份应由受托人代表选定参与者持有,受托人应为奖励归属之目的根据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的指示从信托中向选定参与者释放奖励股份或按照现时市场价格根据本计划第9条及相关信托契约条款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出售奖励股份并向选定参与者支付出售金额。
本计划概览与目的. 2.1 本计划为公司设立用于公司执行董事、身为本公司雇员的监事、高层(高级)管理人员或表现贡献较高的主任或以上级别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授予前最近连续两年已有绩效中,1年绩效为A-及以上,一年绩效为B及以上(不含B-))等适格员工的H股股票奖励计划。 2.2 公司将与受托人签署信托契约,最初受托人为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根据信托契约,为服务本计划而设立信托,受托人应协助管理本计划并在 遵守信托契约和公司指示的前提下,以本公司提供的资金不时按现行市价 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购买最高数目H股股票,其现金价值为四(4)个奖励池,分别为10亿港元、15亿港元、20亿港元及30亿港元。向选定参与者授予的 奖励应由受托人代表选定参与者持有,受托人应为奖励归属之目的根据董 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的指示从信托中向选定参与者释放奖励股份或按照现 时市场价格根据本计划第9条及相关信托契约条款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出 售奖励股份并向选定参与者支付出售金额。
本计划概览与目的. 2.1 本计划为公司设立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层(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科学骨干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等适格员工的H股股票奖励信托计划。 2.2 公司将与计划受托人签署信托契约,最初计划受托人为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根据信托契约,为服务本计划而设立信托,计划受托人应协助管理本计划并在遵守信托契约和公司指示的前提下根据本计划第8条规定且受限于本计划第15.1条规定的计划上限透过市场内交易方式使用公司转汇给信托的不超过20亿港元的资金购买H股股票。计划受托人所购买的、向选定参与者授予的奖励所涉奖励股份应由计划受托人代表选定参与者持有,计划受托 人应为奖励归属之目的根据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的指示从信托中向选定参与者释放奖励股份或按照现时市场价格根据本计划第9条及相关信托契约条款通过市场内交易方式出售奖励股份并向选定参与者支付所得之出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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