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及义务的保留 样本条款

权利及义务的保留. 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内,甲方及丙方不得再就授权股份行使表决权,亦不得委托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第三方行使授权股份的表决权;授权股份所对应的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分红、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授权股份的收益、处分事宜的权利)仍归甲方所有。
权利及义务的保留. 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深圳市国资委不再就委托股权行使表决权,亦不再委托除深投控以外的任何其他第三方行使委托股权的表决权;委托股权所对应的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分红、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股权的收益、处分事宜的权利)仍归深圳市国资委所有。 深圳市国资委同意,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内,深投控可依照其独立判断,对标的公司股东会的各项议案自行行使委托股权的表决权,不需要深圳市国资委就具体事项另行出具委托书。但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监管机构及标的公司有 要求的,深圳市国资委应就具体事项的委托权利行使,按相关要求向深投控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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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權利及責任 (一)廠商應擔保第三人就履約標的,對於機關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 用語 定義 か 危険増加 告知事項についての危険が高くなり、この保険契約で定め られている保険料がその危険を計算の基礎として算出される保険料に不足する状態になることをいいます。 契約内容確認証 保険契約の締結とその内容を証するもので、当会社が保険契約者に対し電磁的方法によって提供するものをいいま す。 告知事項 危険に関する重要な事項のうち、保険契約締結の際の契約申込画面等の入力事項とすることによって当会社が告知を 求めたものをいいます。 さ 事故 この保険契約に付帯された特約に規定する事故をいいま す。 た 他の保険契約等 この保険契約と保険金支払事由を同じとする保険契約また は共済契約をいいます。 電磁的方法等 電子メール等の通信手段を利用する方法または書面による 方法のうち当会社が定めるものをいいます。 は 被保険者 契約内容確認証記載の被保険者をいいます。 保険期間 契約内容確認証記載の保険期間をいいます。

  • 合同签署概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中标临滕高速、高商高速、小许家至遥墙机场高速、小许家至港沟高速、东青高速并投资灵犀七号及济南弘嘉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中标临滕高速、高商高速并投资山高致远的关联交易公告》,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集团”)、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护集团”)、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公路”)、聊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交发”)分别以独立中标或组成联合体中标的方式被确定为临沂至滕州公路工程(以下简称“临滕高速”或“本项目”)中标单位,各子 公司及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合计中标金额 6,658,267,763.94 元。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遗书要求,公司中标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指定第三方出资的形式与招标人指定的金融/投资机构签署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履行中标人的出资义务。公司各子公司出资款拟最终用于各子公司中标项目的建设。上述出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各子公司已按照上述决议签署了合伙协议及补充协议。 合同承包人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元)

  •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Tongtech Co., Ltd. 成立日期 1997.08.11 上市日期 2014.01.28 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法定代表人 黄永军 董事会秘书 徐少璞 总股本 455,273,832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000号主楼000室(园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0号数码大厦X座00层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5,273,832股,股本结构为: 流通股 427,716,893 93.95% 限售股 27,556,939 6.0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黄永军 36,190,823 7.95% 27,143,117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股)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16,538,906 3.63% 朱律玮 0,000,000 1.72% - 朱海东 7,403,031 1.63% - 吴志辉 0,000,000 1.28% - 李惠敏 0,000,000 1.10% - 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13,800 0.75% - 注:上述股东中,股东吴志辉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498,339股;股东李惠敏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24,000股;股东邓强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683,112股;股东宁波市星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13,800股。

  • 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本基金的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进行核对。

  • 保險金額 含財物金額、運費及保險費之 110%。

  • 交易概述 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长期、持续关联交易,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通过后执行。协议内的单笔交易可以不再进行关联交易审查。” 因人民币债券业务属于日常业务,交易频繁,具有长期、持续性的特点。故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此类业务可以制定统一的交易协议。 鉴于前期签订的统一协议已经到期,本次系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开展人民币债券业务的续签协议,本批协议对平安集团及关联子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明显影响。 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与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产品帐户除外)、平安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帐户除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1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 20 本公司产品帐户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每日债券现券交易总额、回购交易总额,不能超过协议规定的如下峰值: 日交易峰值表(单位:亿元) 现券交易 回购交易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6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 60

  • 账目核对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各项银行存款投资余额及应计利息。

  •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 赔偿限额 本保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