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景紫园 样本条款

林景紫园. 项目位于浦口区七里桥北路西侧 2 号地块,东至七里桥北路,南至规划道 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地块背靠老山,西侧为公园,距离地铁 10 号线工业大学站约 3 公里。项目靠近老山公园,项目土地于 2014 年 12 月取得, 土地成本为 8.3 亿元,楼面地价为 7,149 元/平方米。 地块总占地面积为 77,392.2 平方米(116 亩),容积率为 1.5,建筑高度≤35 米,建筑密度≤25%,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套型建筑 90 平方米以下住宅 建筑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50%。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73,609.10 平方 米,总投资额为 17 亿元,本项目工程主体已完工。截至 2021 年末已销售 72,822.46 平方,已实现收入 179,309.05 万元。 1 《国有土地使用证》 林景紫园 宁浦国用(2015)第 34054 号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 林景紫园 建字第 320111201610508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林景紫园 320111201701090101 320111201805140601 320111201805210201 320111201805280201 320111201805070101 320111201807110301 5 《环评批复》 林景紫园 浦环表复(2016)15 号

Related to 林景紫园

  • 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 禁止行为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供应商禁止行为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 甲方的义务 ⑴为托管理财产品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托管专户等账户;

  • 甲方的权利 ⑴根据相关的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相关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运用、处置和分配;

  • 其他約定 本契約租賃雙方□同意□不同意辦理公證。 本契約經辦理公證者,租賃雙方□不同意;□同意公證書載明下列事項應逕受強制執行:

  • 適用法律 本契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依本契約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其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效力及方式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 法律意见书 致: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选择的标准是: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 ガス工作物 (7)「ガス工作物」… ガスの製造及び供給のための施設であって、ガス事業のために用いるものをいいます((9)から(18)までの設備は全て「ガス工作物」にあた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