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前会 样本条款
标前会. 15.1 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参加于 2015 年 9 月 6 日举行的标前答疑会,标前答疑会在投标人须知总则中规定的地点举行。
15.2 答疑会的目的在于澄清并解答问题。
15.3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不晚于会议前两天将问题送达招标人。
15.4 会议备忘录包括提出的问题和答复的文本,将不拖延的转达给所有投标人。标前会结果产生的第 10.1 款所列的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招标人将根据第 10 款随备忘录专门下发补遗文件。
标前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方的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会,标前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将另行通知。 如召开标前会,投标方应在标前会召开前一天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在标前会上,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只答复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关的问题, 并有权对于任何与招标文件无关的问题不作解答。
标前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方的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会,标前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将另行通知。 如召开标前会,投标方应在标前会召开前一天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在标前会上,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只答复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关的问题, 并有权对于任何与招标文件无关的问题不作解答。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此类修改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当后发的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或此前发出的修改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时,应以后发的修改文件为准。 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