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值。 收益法评估下,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账面值 217,280.00 万人民币,在标的公司能够按照于评估基准日制定的 经营管理计划持续经营,并实现相应收益预测的前提下,评估值为 325,075.00 万元(取整),评估增值 107,795.00 万元,增值率 49.61%。 根据《换股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约为 32,788.13 万元。 本次换股交易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环旭电子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换股交易环旭电子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定价区间 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16.00 15.32 14.10 交易均价的 90% 14.40 13.79 12.69 以上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环旭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确定本次换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环旭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 90.90909%,即 12.81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新股交割日期间,环旭电子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或进行其他此类对环旭电子的股票价格产生增积或冲减作用的行为的,则将对新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不设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换股交易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环旭电子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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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值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值。 收益法评估下,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账面值 217,280.00 万人民币,在标的公司能够按照于评估基准日制定的 经营管理计划持续经营,并实现相应收益预测的前提下,评估值为 325,075.00 万元(取整),评估增值 107,795.00 万元,增值率 49.61%。 根据《换股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约为 32,788.13 万元。 本次换股交易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环旭电子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换股交易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环旭电子审议本次交易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换股交易环旭电子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定价区间 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16.00 15.32 14.10 交易均价的 90% 14.40 13.79 12.69 以上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环旭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确定本次换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环旭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 90.90909%,即 12.81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新股交割日期间,环旭电子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或进行其他此类对环旭电子的股票价格产生增积或冲减作用的行为的,则将对新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不设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换股交易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环旭电子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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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值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值。 收益法评估下,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账面值 217,280.00 万人民币,在标的公司能够按照于评估基准日制定的 经营管理计划持续经营,并实现相应收益预测的前提下,评估值为 325,075.00 万元(取整),评估增值 325,075.00万元(取整),评估增值 107,795.00 万元,增值率 49.61%49.61%。以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价值评估值计算,标的资产对应的评估值为 33,861.98 万元。 根据《换股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约为 32,788.13 万元。 本次换股交易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环旭电子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换股交易环旭电子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定价区间 定价基准日 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16.00 15.32 14.10 交易均价的 90% 14.40 13.79 12.69 以上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环旭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确定本次换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环旭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 90.90909%,即 12.81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新股交割日期间,环旭电子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或进行其他此类对环旭电子的股票价格产生增积或冲减作用的行为的,则将对新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不设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换股交易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环旭电子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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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换股框架协议
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中联评估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值。 收益法评估下,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账面值 217,280.00 万人民币,在标的公司能够按照于评估基准日制定的 经营管理计划持续经营,并实现相应收益预测的前提下,评估值为 325,075.00 万元(取整),评估增值 107,795.00 万元,增值率 49.61%49.61%。以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价值评估值计算,标的资产对应的评估值为 33,861.98 万元。 根据《换股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约为 32,788.13 万元。 本次换股交易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环旭电子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换股交易环旭电子发行股份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定价区间 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16.00 15.32 14.10 交易均价的 90% 14.40 13.79 12.69 以上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环旭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确定本次换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个交易日环旭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 90.90909%,即 12.81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新股交割日期间,环旭电子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或发生股份回购注销事项的,或进行其他此类对环旭电子的股票价格产生增积或冲减作用的行为的,则将对新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不设其他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本次换股交易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环旭电子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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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换股框架协议